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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6篇

为了确保活动能够按计划举办,我们需要做一份周密的活动方案,只有切实落实好它的相关步骤,才是一篇合格的方案,以下是总结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6篇,供大家参考。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6篇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篇1

第一项:奏国歌、唱团歌。

第二项:宣读表彰决定,颁奖。

第三项:重温入团誓词

第四项:大会发言(团干部、优秀团员代表)。

第五项:领导讲话。

北京商贸学校“红五月”表彰大会主持词

(主持人:北京商贸学校青年教师祝青哲)

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和老师的到来!

现在大会进行第一项:全体起立,唱国歌!(奏国歌之后),请坐下。

大会进行第二项:宣读表彰决定。首先校团委书记刘冰冰同志宣读“红五月”表彰决定。

接下来,颁奖!请各位领导为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,首先请荣获“红五月”红旗团支部称号的支部代表上台领奖:

下面,请荣获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的同志代表上台领奖:

下面,请荣获模范团干部称号的同志代表上台领奖:

下面,请荣获优秀团团员称号的同志代表上台领奖:

下面请荣获第十期青年业余党校优秀学员的同志代表上台领奖。

现在,大会进行第三项:重温誓词,领誓人:林晨,请全体起立,

下面进行第四项,请获奖团员代表班同学发言。

下面进行第五项:领导讲话。

最后来欢迎校党委高书记为大家讲话,请大家鼓掌。

同学们:

优良校风、学风和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我们战胜学习困难的动力,是指引我们迈向成功的光辉灯塔,是我们实现学习目标的根本保证,自觉参与校风、学风建设,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我们每一位在校生,尤其是团员、学生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,值此北京商贸学校表彰大会之际,校团总支特向全校学生发出如下倡议:

1、准确自我定位,确立明确的学习奋斗目标,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去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中专生。

2、明确校风、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,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积极行动起来,以创建优良校风、学风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己任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。

3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提高学习质量。充分利用我校图书馆、机房、电子阅览室等学习资源与设施,拓宽知识、提高素质。完善自我、充实自我,培养独立思考、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,提高学习的积极性、自觉性和主动性。

4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自律意识。严格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、考试不违纪。

5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服务活动,用理论指导实践,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。

6、培养文明的生活和行为方式,发挥自我教育,自我管理,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规范行为举止,注重文明言行,强化日常管理,形成良好校风。

7、学生干部和团员青年应严于律己,起带头和表率作用,要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,要积极的引导同学参与校风、学风建设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活动中来,为校风、学风建设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树立典范。

让我们以文明礼貌月为契机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增强学习动力,弘扬刻苦学习、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求真务实、明理诚信的道德风尚,携起手来从我做起、从点滴做起,用我们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为我校的校风、学风建设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贡献力量。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篇2

每年的5月4日是伟大的五四运动纪念日。为了隆重纪念这一节日,激励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发扬。

一、活动时间:

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五四前后。

二、活动主题:

弘扬五四精神,凝聚青年力量

三、活动安排:

(一)评选项目

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学习标兵”

(二)评选数量

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每个年级各2个指标;

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学习标兵”每个班按总人数的10%计算名额。

(三)评选办法

1.对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先进团支部”的评选采取“申报制”。各班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政教处办公室。

2.对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学习标兵”的评选采取“推荐制”。各班统一将推荐材料交至政教处办公室。

(四)评选条件

1.“先进班集体”:

(1)学习风气较浓厚。部内成员在搞好自己的学习的同时,努力创新,相互帮助,积极进取。

(2)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各种精神,做到尽职尽责;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愿为维护学校形象而努力。

(3)团结协作精神强。能始终以“团结是金”为信念,不仅班级体内成员团结一致,而且能协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
2.“先进团支部”:

(1)有良好的班风班貌,能认真贯彻落实校团委的各种精神及任务,能做到尽职尽责;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愿为维护学校形象而努力。

(2)学习风气较浓厚。部内成员在搞好自己的学习的同时,努力创新,相互帮助,积极进取。

(3)团结协作精神强。能始终以“团结是金”为信念,不仅班级体内成员团结一致,而且能协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
3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:

(1)品德优良,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感、奉献意识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。

(2)学习上能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。

(3)工作表现突出。工作能力较强,踏实认真,吃苦耐劳,认真思考,开拓创新,积极完成各项工作。

4.“学习标兵”:

(1)思想素质好,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(2)学习上能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。

(3)能起到到头模范作用,能在学习上关心帮助同学。

(四)评选要求

1.上述奖项不能重复获得.

2.本次评选工作要在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,要在民主评议基础上开展,本着实事求是,充分发挥民主的原则把它做好。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篇3

一、活动背景

五四精神传承不朽,历史的使命告诫我们新一代青年,不向恶势力低头、积极向上、努力拼搏的重要性,校里校外,新一代青年努力拼搏,为学业为事业;院校学生干部每个学期都努力工作,为学校也为同学们做了许多贡献。此般精神愿以传播下去,使我们所有人获益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宣扬五四精神,鼓舞努力拼搏、认真勤勉。

三、活动意义

五四青年节是彰显我们青年气概的象征,为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,举办五四表彰大会嘉许努力认真、朝气蓬勃的学生干部,望其戒骄戒躁,自勉自励,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,从工作中学会更多,贡献更多,利人利己。

四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3年5月4日

地点:儒学堂

五、评选对象

1、优秀部门

2、优秀干部

3、优秀干事

4、优秀团支部

5、优秀团支部书记

六、与会嘉宾

陈李梅书记、王小燕老师、各班辅导员

七、活动对象

财经学院团学部门、各班团支部

八、经费预算300元

1、邀请函的制作

2、奖品、奖状及证书的购置

3、会场布置费用

4、为领导准备饮用水的费用

九、活动流程

五月四日晚上19:00于儒学堂举行表彰大会

1、18:40组织各部门人员及各班团支部于至善楼一楼排队集合,清点人数;

2、18:45分进场,按部门就坐;

3、开始会议:

a、主持人开场白

b、领导讲话

c、播放讲叙财经团学部门工作的ppt

d、进行颁奖仪式

e、会议总结

十、工作安排

1、向学校申请儒学堂作为大会场所;

2、组织部要对会议的开设进行合理研究设计,接着干事们对会场进行布置;

3、提前通知各个部门及各班团支部,向老师领导发邀请函邀请其参加会议;

4、通过各部门及老师的给分评选

5、制作好相关ppt,以及与会需要的视频、音乐等;

6、邀请会议的主持人。

十一、注意事项

1、戴好工作证,准时到位,不要出现迟到缺席现象;

2、保持秩序进场,保持肃静,不拥挤喧闹;

3、保持会场卫生清洁,爱护公共物资。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篇4

青年是祖国的未来,五四是青年的节日。为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学校第十二次精神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,浓厚追求卓越、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,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,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“五月的鲜花”20xx年五四评优活动,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、战斗力强、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、工作积极、学习优秀、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。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优项目及名额

(一)集体奖

1、五四红旗团委(6个);

2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(10个);

3、五四红旗团支部(67个,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);

4、标兵学生会(5个);

5、十大标兵社团(10个);

(二)个人奖

6、十大杰出青年,授予青年五四奖章(10名);

7、十大标兵学生,授予青年五四奖章(10名);

8、优秀共青团干部(≤500名);

9、优秀共青团员(≤500名);

10、百名好支书/好班长(≤100名);

(三)专项奖

11、“挑战杯”专项奖,包括优秀组织单位、优秀指导老师、优秀团队、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;

12、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专项奖,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(5个)、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(10人)两个奖项;

13、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,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(10个)、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(5个)、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(5人)、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(10人)四个奖项;

14、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,包括话剧《大地之光》排演突出贡献奖(20人)、“五月的鲜花”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(15人,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)、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(10人)三个奖项。

二、评优程序和办法

(一)评优程序: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;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各基层团工委、团总支、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,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、审核、公示并最终确定后,呈报学校党委发文。

(二)评选办法

1、五四红旗团委评选,按照中地大(汉)团字[20xx]2号文件通知进行;十大杰出青年评选,按照中地大(汉)团字[20xx]3号文件通知进行。

2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,由各学院(课部)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,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,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;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,占学院(课部)的分配名额。

3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百名好支书/好班长评选,由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(见附件一),组织申报与初评,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(评选条件见附件二)。

4、十大标兵学生评选,以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,自行组织评选,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,作为“十大标兵学生”候选人,校团委组织评审后确定,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(评选条件见附件二)。

5、标兵学生会、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、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,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。

6、“挑战杯”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,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,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评选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,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评选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、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,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。

三、表彰与奖励

1、召开全校表彰大会,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。

2、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,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,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。

3、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/团支部,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/团支部,标兵学生会、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/集体。

4、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/人,百名好支书/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/人,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。

5、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、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/集体,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、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/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开展。

2、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,真正达到褒奖先进、追求卓越的目的。

3、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,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,不得弄虚作假。

4、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,真正达到树立榜样、发挥示范的作用。

5、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:各学院、单位、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7日-4月4日(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17:00),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4月8日-4月20日,表彰时间另行通知。请规范填写、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,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。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档申请表一式两份,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外,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-2000字以内,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。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篇5

为纪念“五·四”运动xx周年,传承红色激情的深远意义,增强团的凝聚力,培养团队精神,院团委决定在5月4日开展一次主题为“成才报祖国,永远跟党走”的五四文艺晚会暨五四表彰大会活动,以此营造一个气势磅礴、形式新颖、红味十足的“红色晚会”。开展丰富多彩的集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文化艺术活动,体现青年健康、积极向上的心态和高尚的审美追求以及浓郁的校园文化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成才报祖国,永远跟党走。

二、活动形式

要求演出节目要题材新颖、意义深刻,能充分体现学生活泼、青春、开拓进取的思想状态。可采取舞蹈、诗歌、朗诵、器乐等多种不同的风格形式参赛。

三、具体时间安排

(一)宣传阶段:3月16日一3月20日由各系部团总支到各团支部对该次活动进行宣传。

(二)确认阶段:3月20日一4月15日,由各系部团总支确定节目并报院团委汇总,确认节目后组织排练。

(三)节目筛选阶段:4月16日一4月20日,由院团委组织各系部上报节目进行筛选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(四)节目演出阶段:5月4日晚7点,地点初定在南校区操场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(一)院团委宣传部门要负责做好演出前的总体宣传工作,可通过海报、广播、校园网页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。

(二)各系部团总支负责做好本系部内的宣传工作,同时要求对上报节目要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对节目的形式和数量要进一步审核,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院团委。

2023年五四表彰活动方案 篇6

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研究生团工委、机关团工委、后勤团工委、附属学校团总支、各学生组织:

青年是祖国的未来,五四是青年的节日。为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学校第十二次精神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,浓厚追求卓越、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,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,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“五月的鲜花”20xx年五四评优活动,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、战斗力强、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、工作积极、学习优秀、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。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优项目及名额

(一)集体奖

1、五四红旗团委(6个);

2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(10个);

3、五四红旗团支部(67个,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);

4、标兵学生会(5个);

5、十大标兵社团(10个);

(二)个人奖

6、十大杰出青年,授予青年五四奖章(10名);

7、十大标兵学生,授予青年五四奖章(10名);

8、优秀共青团干部(≤500名);

9、优秀共青团员(≤500名);

10、百名好支书/好班长(≤100名);

(三)专项奖

11、“挑战杯”专项奖,包括优秀组织单位、优秀指导老师、优秀团队、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;

12、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专项奖,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(5个)、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(10人)两个奖项;

13、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,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(10个)、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(5个)、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(5人)、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(10人)四个奖项;

14、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,包括话剧《大地之光》排演突出贡献奖(20人)、“五月的'鲜花”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(15人,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)、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(10人)三个奖项。

二、评优程序和办法

(一)评优程序: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;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各基层团工委、团总支、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,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、审核、公示并最终确定后,呈报学校党委发文。

(二)评选办法

1、五四红旗团委评选,按照中地大(汉)团字[20xx]2号文件通知进行;十大杰出青年评选,按照中地大(汉)团字[20xx]3号文件通知进行。

2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,由各学院(课部)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,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,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;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,占学院(课部)的分配名额。

3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百名好支书/好班长评选,由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(见附件一),组织申报与初评,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(评选条件见附件二)。

4、十大标兵学生评选,以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,自行组织评选,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,作为“十大标兵学生”候选人,校团委组织评审后确定,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(评选条件见附件二)。

5、标兵学生会、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、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,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。

6、“挑战杯”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,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,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评选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,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评选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、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,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。

三、表彰与奖励

1、召开全校表彰大会,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。

2、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,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,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。

3、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/团支部,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/团支部,标兵学生会、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/集体。

4、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/人,百名好支书/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/人,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。

5、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、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/集体,“我的第三只眼”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、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/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开展。

2、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,真正达到褒奖先进、追求卓越的目的。

3、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,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,不得弄虚作假。

4、各学院(课部)团委、团工委、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,真正达到树立榜样、发挥示范的作用。

5、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:各学院、单位、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7日-4月4日(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17:00),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4月8日-4月20日,表彰时间另行通知。请规范填写、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(纸质版和电子版),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。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档申请表一式两份,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外,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-字以内,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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